<td id="8cvuk"></td>

    • <sup id="8cvuk"></sup>

        您現在的位置: 信息公開 公開目錄 財務資產

        財務管理制度

        8.1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學院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院發(fā)展,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法規(guī),結合本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學院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院的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三條 學院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院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對學院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jiān)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院財務狀況。

        第四條 根據財政部頒發(fā)的《事業(yè)單位會計制度》(財會[2012]22號)進行會計核算?! ?

        第二章 學院預算管理

        第五條 預算是指學院根據教育教學發(fā)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院預算的主要內容是支出預算。

        第六條 編制預算支出方案,應根據學院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院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 

        第七條 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由學院計劃財務處按照財政要求提出預算方案,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余”的原則編制。年度預算應在每年年底編制完成,并上報學院黨委會研究,院黨委會根據上年度的經費收支預算執(zhí)行情況,批準下年度的預算,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后,上報市財政局。

        第八條 學院預算在執(zhí)行過程中,如果國家相關政策或法規(guī)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zhí)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可以報請學院黨委會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相關批復,重復前款相關程序。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九條 收入是指學院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財政補助收入、學雜費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十條 學院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從各級財政部門得到的各類事業(yè)經費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獲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yè)收入:開展教學、科研及輔助活動所獲得的收入、培訓鑒定收入。

        (四)經營收入: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獲得的收入(各類租金、承包費、管理費、校企合作收益等)。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上繳學院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債務資金、獲得的捐贈收入、利息收入,對外合作收益等。

        第十一條 學院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zhí)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院的國庫賬戶和財政統一的非稅收入賬戶,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十二條 學院收費管理的具體規(guī)定

        (一)學院收費項目的規(guī)定

        1.學費,即按國家政策應向學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費。

        2.代收費,用于學生購買書籍課本、軍訓服裝、體檢等。

        3.住宿費。

        4.其他費用,指未納入上述收費項目,但按政府部門規(guī)定、根據學院教育教學和生活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費用。

        (二)收費的規(guī)定

        1.學費、代收費統一由計劃財務處收取,其他人員或部門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對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確需由非財務部門收取的費用,必須事先征得財務部門的同意,并在其指導下才能收取,否則作違規(guī)處理。

        3.水電費、財產損失賠償、學院門面租金,由后勤服務處造表,計劃財務處收取。

        4.其他費用的收取按計劃財務處的相關規(guī)定辦理。

        (三)收費標準

        收費金額按物價部門批準、由學院公示的價目表收取。

        (四)收費流程

        1.學費及代收費

        (1)老生:計劃財務處公布收費標準→班主任收費標準告知學生及家長→學生或家長登陸湖南非稅移動繳費平臺進行繳費→學生將繳費電子回單交班主任作為安排住宿和發(fā)放書籍的依據→繳費完成后計劃財務處統一按系(院)按班開具發(fā)票并分發(fā)至各系(院)?! ?/span>

        (2)新生:招生辦將預錄學生名單交計劃財務處→計劃財務處將預錄名單導入湖南非稅移動繳費平臺→招生辦和各片區(qū)將收費標準告知學生及家長→學生或家長登陸湖南非稅移動繳費平臺進行繳費→學生將繳費電子回單交班主任作為安排住宿和發(fā)放書籍的依據→繳費完成后計劃財務處統一按系(院)按班開具發(fā)票并分發(fā)至各系(院)?! ?/span>

        (五)其他

        1.計劃財務處于每學年開學前按規(guī)定制定價目表,置于校園網和數字化平臺,以供查閱。

        2.計劃財務處在開學一個月內提供學生繳費明細表給班主任,班主任應認真組織學生進行核對,如有學生交費記錄與實際不符的,應立即到計劃財務處核查。

        3.學生學籍發(fā)生異動,學生工作處應于當月底書面通知計劃財務處,以便收費管理。

        4.學生工作處在每年6月底前將各年級城市戶口學生名單和混合班不同層次學生名單紙質稿蓋章后交計劃財務處,便于計劃財務處確定下一年度學生收費標準。

        5.其他未述及的收費管理,參照現有相關規(guī)定辦理。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三條 支出是指學院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fā)生的各項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十四條 學院的支出包括:

        (一)基本支出:即學院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fā)生的支出。包括職工福利、教職員工的工資、獎勵績效、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yè)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教研活動支出、教學資料支出和其他費用等。

        (二)項目支出:用于跟項目有關的各項支出,包括購買設備專用款項、專項研究費用等。

        第十五條 學院開展核算經營活動,必須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fā)生的各項費用,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合理分攤。

        第十六條 學院的支出應當嚴格執(zhí)行年初由院黨委會批準、職代會通過的年度預算計劃。超預算支出項目,報院黨委會批準后,由分管財務副院長、財務處長簽字確認、院長審批。

        第十七條 學院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fā)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五章 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 資產是指學院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十九條 學院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二十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項、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學院在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學院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經規(guī)定程序批準后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二十一條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10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學院的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舊年限為20年;

        (二)專用設備、交通工具和陳列品,折舊年限為10年;

        (三)一般設備、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5年。

        上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guī)定,可根據國家相關財務制度進行調整。

        第二十二條 學院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報院黨委會和財政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

        第二十三條 學院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guī)定的程序及時處理。

        第二十四條 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tài)而能為使用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及其他財產權利。學院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資產評估。

        第六章 負債管理

        第二十五條 負債是指學院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二十六條 學院的負債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代管款項等。代管款項是指學院接受委托代為管理的種類款項,該類款項的管理原則為按實收取、按實支付、多退少補,不能有結余。

        第二十七條 學院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guī)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guī)定期限內歸還。

        第七章 財務清算

        第二十八條 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學院發(fā)生劃轉撤并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二十九條 學院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業(yè)務主管部門、院黨委會或其授權機構的監(jiān)督指導下,對學院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并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三十條 學院的財務清算結束后,經業(yè)務主管部門、院黨委會或其授權機構的審核批準后,分別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八章 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三十一條 財務報告是反映學院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yè)發(fā)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學院應當定期向各有關主管部門、院黨委會及其他有關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第三十二條 學院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現金流量表、有關附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學院收入及支出、年度凈收益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fā)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 學院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院應當按照業(yè)務主管部門及院黨委會的規(guī)定和要求,根據學院財務管理的需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學院預算執(zhí)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財務分析指標包括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占總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學生人均支出增減率等。學院可以根據本院特點及不同時期的實際情況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九章 會計檔案管理及其他

        第三十四條 會計檔案是學院經營活動過程中形成的財務會計資料、文件等。

        (一)會計檔案的內容,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報告、查賬報告、驗資報告、財務管理制度、會計制度、學院章程、合同、協議、權利證書、繳費名冊等。

        (二)會計檔案的整理與裝訂會計檔案在歸檔之前應分類整理、裝訂,會計檔案封面的內容應填寫齊全,相關人員簽字蓋章確認。

        (三)會計檔案保管

        1.學院計劃財務處應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好學院會計檔案。

        2.對于會計檔案的歸檔必須制作歸檔清冊,相關保管人員、經手人員、借閱人員必須在清冊上簽字,以明確責任。

        (四)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

        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為15。

        2.銀行對賬單及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為15年。

        3.會計賬簿為15年。

        4.會計報表及會計報告類為15年。

        5.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為25年。

        6.年度決算會計報表為永久保存。

        7.會計檔案歸檔清冊為25年。

        8.合同、章程、協議、驗資報告、權利證照、許可證、繳費名冊保管期為學院存續(xù)期。

        第三十五條 財務人員工作移交制度。財務人員工作移交,是指財務工作人員崗位變動(辭職、離職、調崗)時,為保持財務工作的連續(xù)性,對某一財務崗位進行交接的一項工作。

        (一)須辦理財務工作移交的事項

        1.經管人員崗位變動,如內部調動、換崗等。

        2.經管人員辭職、離崗等。

        3.經管人員臨時離崗(3個月以上)。

        (二)移交人員的職責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yè)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完成填制。

        2.尚未登記會計賬目的,應當完成登記,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員印章。

        3.整理好自己所管理的有關資料,并就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資料交與接交人。

        4.將自己所經管的現金、支票、發(fā)票、物資、材料、證件、印章等編制清單,逐項清點。

        5.對自己所經管的工作詳細地向接交人員交待清楚,直到接交人員能夠完全延續(xù)移交人的工作為止。

        (三)接交人的職責

        1.對接手的物資、資料、證件清單逐項清點,如有疑問,應向移交人詢問。

        2.對自己所接手的工作,應詳細向移交人詢問清楚,直到能夠將所接管的工作延續(xù)性地開展為止。

        3.涉及到債權債務的,應當逐項核實清楚,防止壞賬、呆賬的出現。

        (四)監(jiān)交人的職責

        1.協調解決交接雙方爭議,不能解決的應上報處理。

        2.通過交接工作,檢驗財務工作,檢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問題的方法,以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五)交接責任

        1.監(jiān)交人應對交接過程中出現的爭議予以及時解決或上報解決,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監(jiān)交人負責。

        2.移交人對移交前所經管的工作承擔責任,接交人對接管后的工作承擔責任。

        3.由移交人沒有向接交人交待的事項引起的后果,由移交人負責。

        4.對移交時急需處理的事項,接交人應當及時處理,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接交人負責。

        (六)移交工作的監(jiān)交人員

        1.會計、出納人員的工作移交,由計劃財務處處長監(jiān)交。

        2.計劃財務處處長的工作移交,由學院主要領導指定授權人監(jiān)交。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由學院計劃財務處負責解釋。


        久久精品免费毛片草,日本人妻播放一区,午夜免费在线视频日韩欧美福利,人妻系列日韩心得 国产精品交换视频 亚洲国产小电影在线观看高清
          <td id="8cvuk"></td>

          • <sup id="8cvuk"></s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