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攀枝花市委批準,攀枝花市紀委監(jiān)委對攀枝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原一級調研員胡開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胡開斌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禮金;利用職權或職務的影響,購買物品時象征性支付錢款;違規(guī)經商辦企業(yè);違規(guī)從事有償中介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胡開斌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攀枝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攀枝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胡開斌開除黨籍處分;由攀枝花市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