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生物工程學校原副校長汪榮華2021年9月18日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經(jīng)鑒定屬于醉酒駕駛。2022年1月20日,汪榮華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2022年6月,汪榮華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宣城市生物工程學校原副校長汪榮華2021年9月18日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經(jīng)鑒定屬于醉酒駕駛。2022年1月20日,汪榮華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2022年6月,汪榮華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