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建立健全黨內制度體系,要以黨章為根本依據;判斷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表現,要以黨章為基本標準;解決黨內矛盾,要以黨章為根本規(guī)則。要加強對遵守黨章、執(zhí)行黨章情況的督促檢查,對黨章意識不強、不按黨章規(guī)定辦事的要及時提醒,對嚴重違反黨章規(guī)定的行為要堅決糾正,全黨共同來維護黨章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認真學習黨章,嚴格遵守黨章》(2012年11月16日),《人民日報》2012年11月20日
66.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要定規(guī)矩,這(指《十八屆中央政治局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guī)定》——編者注)是很重要的規(guī)矩。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從我們在座各位做起來,新人新辦法。制定這方面的規(guī)矩,指導思想就是從嚴要求,體現黨要管黨、從嚴治黨。
《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講話》(2012年12月4日)
67.這個文件制定后,咱們率先垂范,然后層層制定、提出要求,對省軍級干部有些什么要求,對地師級干部有些什么要求,對縣團級干部有些什么要求,要有個章法,一直往下制定。
《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講話》(2012年12月4日)
68.要抓好工作創(chuàng)新,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適應形勢發(fā)展,推動巡視內容、方式方法、制度建設等方面與時俱進,完善工作機制,增強巡視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要不斷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嚴明政治紀律、廉政紀律、保密紀律,提高履職能力。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關于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研究部署巡視工作情況的報告〉時的講話》(2013年4月25日)
69.要建立科學規(guī)范的干部考核評價體系,形成激勵干部求真務實的有效機制,使那些重實際、說實話、務實事、求實效的干部,不僅不吃虧,而且受到鼓勵、褒獎、重用;使那些做表面文章、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跑官要官的干部,不僅撈不到好處,而且受到批評和懲處。
《在參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時的講話》(2013年9月23日—25日)
70.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首先要建好籠子?;\子太松了,或者籠子很好但門沒關住,進出自由,那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我們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發(fā)揮紀檢監(jiān)察派駐機構的監(jiān)督作用,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建立領導干部談話制度,暢通人民群眾舉報和監(jiān)督渠道,發(fā)揮輿論監(jiān)督包括互聯網監(jiān)督作用,一個重要導向就在于建好籠子、強化監(jiān)督。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月14日)
71.執(zhí)行組織紀律就要明確,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該這樣做、哪些事該那樣做,哪些事可以個人對組織或組織對個人、哪些事必須組織對組織,哪些事可以簡化程序、哪些事只能按程序辦,哪些事該發(fā)揚民主、哪些事該堅持集中,哪些事由自己決定、哪些事該請示報告,都要規(guī)定得明明白白。
《嚴明黨的組織紀律,增強組織紀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770頁
72.我們是共產黨執(zhí)政。很多規(guī)矩是共產黨立的,執(zhí)行也是共產黨去執(zhí)行。毛主席同黃炎培談跳出“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歷史周期率,就是說要讓人民來監(jiān)督。我們要保證共產黨長期執(zhí)政、始終為人民謀利益,就必須加強自我監(jiān)督、自我凈化能力,在體制機制層面加大監(jiān)督力度。同時,要發(fā)揮群眾監(jiān)督、民主監(jiān)督、輿論監(jiān)督的作用。
《在參加河南省蘭考縣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時的講話》(2014年5月9日)
73.破除潛規(guī)則,根本之策是強化明規(guī)則,以正壓邪,讓潛規(guī)則在黨內以及社會上失去土壤、失去通道、失去市場。全黨上下,任何一級組織、任何一名黨員和干部都要嚴格遵守黨的組織制度和黨的法規(guī)紀律,對黨忠誠,光明磊落,公道正派。
《在參加河南省蘭考縣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時的講話》(2014年5月9日)
74.立明規(guī)則,破潛規(guī)則,必須在黨內形成弘揚正氣的大氣候。大氣候不形成,小氣候自然就會成氣候。
《在參加河南省蘭考縣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時的講話》(2014年5月9日)
75.要完善黨內權力運行和監(jiān)督機制,實行權責對應,堅決反對特權,防止濫用職權。執(zhí)政黨對資源的支配權力很大,應該有一個權力清單,什么權能用,什么權不能用,什么是公權,什么是私權,要分開,不能公權私用。
《在參加河南省蘭考縣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時的講話》(2014年5月9日)
76.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務實管用,突出針對性和指導性。如果空洞乏力,起不到應有的作用,再多的制度也會流于形式。牛欄關貓是不行的!要搞好配套銜接,做到彼此呼應,增強整體功能。要增強制度執(zhí)行力,制度執(zhí)行到人到事,做到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制定制度要廣泛聽取黨員、干部意見,從而增加對制度的認同。
《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的講話》(2014年10月8日),人民出版社單行本,第18頁
77.有紀可依是嚴明紀律的前提,黨的紀律規(guī)定要根據形勢和黨的建設需要不斷完善,確保系統(tǒng)配套、務實管用,防止脫離實際、內容模糊不清、滯后于時間。
《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的講話》(2014年10月8日),人民出版社單行本,第27頁
78.要完善黨內法規(guī)制定體制機制,注重黨內法規(guī)同國家法律的銜接和協(xié)調,構建以黨章為根本、若干配套黨內法規(guī)為支撐的黨內法規(guī)制度體系,提高黨內法規(guī)執(zhí)行力。黨章等黨規(guī)對黨員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黨員不僅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而且要嚴格遵守黨章等黨規(guī),對自己提出更高要求。
《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2014年10月23日),《求是》雜志2015年第1期
79.黨的十八大后,黨中央從立規(guī)矩開始,首先制定了八項規(guī)定,隨后陸續(xù)出臺一系列制度。各級根據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在聯系服務群眾、規(guī)范權力運行等方面制定和修訂了一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制度的籠子越扎越緊,針對干部工作生活的監(jiān)督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下一步就是要嚴格執(zhí)行。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月13日)
80.深化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強化黨內監(jiān)督。產生腐敗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一些體制機制存在漏洞,必須堅持以改革思路推進工作,加強制度創(chuàng)新。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月13日)
81.前車之覆,后車之鑒。懺悔錄看了不能白看,要警醒起來,引以為戒,敬畏誓言、敬畏組織、敬畏黨紀,珍惜自己、珍惜家庭、珍惜名節(jié)。同時,要從制度上查找原因。亡羊補牢,猶未為晚。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各級黨委要緊密結合這些年發(fā)生的腐敗案例,尋找漏洞,吸取教訓,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加強制度建設。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月13日)
82.依規(guī)治黨,就要進一步完善黨內監(jiān)督制度,尤其要完善全黨一體遵循的準則。今年要著手修訂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目前的準則條目眾多,八個方面五十二個不準。“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就那么幾條,很容易記,更容易執(zhí)行。劉邦進入咸陽城,聽從樊噲、張良的忠告,提出了約法三章,就兩句話: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修訂準則要化繁為簡、突出重點、針對時弊,解決領導干部從政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使廣大黨員、干部一目了然。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月13日)
83.黨紀就是紅線,處分就是懲戒。黨紀處分條例要體現從嚴治黨、加強紀律建設的要求?,F行黨紀處分條例一共一百七十八條,其中七十多條同刑法等國家法律重復。修訂黨紀處分條例,要體現黨規(guī)黨紀嚴于國家法律的要求,突出黨紀特色,重點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的行為作出處分規(guī)定。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月13日)
84.除了要求領導干部提高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以外,還要靠制度保證。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就此提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包括建立法律顧問制度、設立公職律師,完善黨政部門依法決策機制,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法治建設成效考核制度,等等。這些制度要抓緊建立健全,早日形成,早日發(fā)揮作用。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85.我們說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就是要依法設定權力、規(guī)范權力、制約權力、監(jiān)督權力。如果法治的堤壩被沖破了,權力的濫用就會像洪水一樣成災。各級黨政組織、各級領導干部手中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不是可以為所欲為、隨心所欲的。要把厲行法治作為治本之策,把權力運行的規(guī)矩立起來、講起來、守起來,真正做到誰把法律當兒戲,誰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懲罰。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86.要建立健全相關制度,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要突出重點,重在管用有效,全方位扎緊制度籠子,更多用制度治黨、管權、治吏。
《在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海代表團審議時的講話》(2015年3月5日)
87.依規(guī)治黨,首先是把紀律和規(guī)矩立起來、嚴起來,執(zhí)行起來。黨的性質、宗旨都決定了紀嚴于法、紀在法前。要把黨的紀律和規(guī)矩挺在前面,用紀律和規(guī)矩管住大多數,使所有黨員干部嚴格執(zhí)行黨規(guī)黨紀、模范遵守法律法規(guī)。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審議巡視工作條例修訂稿時的講話》(2015年6月11日)
88.實踐證明,巡視制度可以有效、管用,關鍵是要用好。巡視成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要平臺,是黨內監(jiān)督與群眾監(jiān)督結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監(jiān)督的重要抓手,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有力支撐。改進巡視工作,首要的一條,就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做到有規(guī)在先、抓早抓小,不搞不教而誅,使黨內監(jiān)督不留死角、沒有空白。修訂條例把這些要求形成剛性約束,有利于更好發(fā)揮巡視震懾遏制治本作用。
《在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巡視工作條例修訂稿時的講話》(2015年6月26日)
89.“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絕其源。”鏟除不良作風和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規(guī)制度。我們黨長期執(zhí)政,既具有巨大政治優(yōu)勢,也面臨嚴峻挑戰(zhàn),必須依靠黨的各級組織和人民的力量,不斷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管理、監(jiān)督。只有建好制度、立好規(guī)矩,把法規(guī)制度建設貫穿到反腐倡廉各個領域、落實到制約和監(jiān)督權力各個方面,發(fā)揮法規(guī)制度的激勵約束作用,才能筑起遏制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堤壩”,才能推動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5年6月26日)
90.法規(guī)制度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wěn)定性、長期性。鄧小平同志說:“要解決思想問題,也要解決制度問題。”“這種制度問題,關系到黨和國家是否改變顏色,必須引起全黨的高度重視。”反腐倡廉法規(guī)制度既“禁于未然之前”,又“禁于已然之后”,為黨員、干部拉起了高壓線、劃出了警戒線,在黨風廉政建設中具有規(guī)范引導、控制約束、警戒告誡、懲罰威懾的作用。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5年6月26日)
91.中醫(yī)有一句話,叫“急則治其標,緩則治其本”。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我們一直強調標本兼治。治標,對腐敗分子能夠起到懲治、震懾、遏制作用,突出“懲”的功能。治本,對權力進行制約和監(jiān)督,對腐敗現象能夠起到預防、阻攔作用,重在“防”的功能。在腐敗存量比較大的情況下,只有以治標為先,才能遏制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勢頭。同時,這也倒逼我們加強反腐倡廉法規(guī)制度建設。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5年6月26日)
92.中外經驗告訴我們,只有堅持依法嚴厲懲治、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和威懾力,堅持完善法規(guī)制度、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機制和預防作用,堅持加強思想教育、形成不想腐的自律意識和思想道德防線,才能有效鏟除腐敗現象的生存空間和滋生土壤。要貫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的要求,加大反腐倡廉法規(guī)制度建設力度,把中央要求、群眾期盼、實際需要、新鮮經驗結合起來,本著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則制定新的法規(guī)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規(guī)制度、廢止不適應的法規(guī)制度,努力形成系統(tǒng)完備的反腐倡廉法規(guī)制度體系。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5年6月26日)
93.反腐倡廉法規(guī)制度建設,關鍵是制約和監(jiān)督權力。腐敗的本質是權力出軌、越軌,許多腐敗問題都與權力配置不科學、使用不規(guī)范、監(jiān)督不到位有關。反腐倡廉法規(guī)制度建設要圍繞授權、用權、制權等環(huán)節(jié),合理確定權力歸屬,劃清權力邊界,厘清權力清單,明確什么權能用、什么權不能用,強化權力流程控制,壓縮自由裁量空間,杜絕各種暗箱操作,把權力運行置于黨組織和人民群眾監(jiān)督之下,最大限度減少權力尋租的空間。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5年6月26日)
94.要堅持宏觀思考、總體規(guī)劃。要抓緊完善反腐倡廉的基本法規(guī)制度,修訂廉政準則、黨內監(jiān)督條例、紀律處分條例、巡視工作條例、行政監(jiān)察法,研究制定派駐紀檢機構工作條例、紀律審查工作條例等。既要注意體現黨章的基本原則和精神,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也要同其他方面法規(guī)制度相銜接,使實體性法規(guī)制度和程序性法規(guī)制度、綜合性規(guī)定和專門性規(guī)定、下位法規(guī)制度和上位法規(guī)制度相互協(xié)調、相輔相成,提升法規(guī)制度整體效應。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5年6月26日)
95.要系統(tǒng)完備、銜接配套。要立治有體、施治有序,零打碎敲不行,碎片化修補也不行。這些年來,從中央到地方搞了不少制度性規(guī)范,但有的過于原則、缺乏具體的量化標準,形同擺設;有的相互脫節(jié)、彼此缺乏銜接和協(xié)調配合,形不成系統(tǒng)化的制度鏈條,產生不了綜合效應;有的過于籠統(tǒng)、彈性空間大,牛欄關貓,很多腐敗問題不僅沒有遏制住,反而愈演愈烈。要把反腐倡廉法規(guī)制度的籠子扎細扎密扎牢,必須做到前后銜接、左右聯動、上下配套、系統(tǒng)集成。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5年6月26日)
96.要責任明確、獎懲嚴明。反腐倡廉法規(guī)制度建設必須做到要素齊全,既有激勵性,又有懲戒性,使遵守者得到表彰獎勵,違反者受到嚴厲懲處。有些法規(guī)制度為什么執(zhí)行不了、落實不下去?就是因為責任不明確、獎懲不嚴格,違反了法規(guī)制度怎么懲罰無章可循。要明確責任主體,確??蓤?zhí)行、可監(jiān)督、可檢查、可問責。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5年6月26日)
97.各方面監(jiān)督要嚴起來、實起來。無論黨內監(jiān)督,還是群眾監(jiān)督、社會監(jiān)督、輿論監(jiān)督,加強和改進的空間都還很大,有大量工作要做。要總結經驗,健全體制機制,使各種監(jiān)督更加規(guī)范、更加有力、更加有效。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5年6月26日)
98.要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實現紀法分開。過去就存在紀法不分問題,把公民不能違反的法律底線作為黨組織和黨員的紀律底線,降低了對黨員要求,最后造成的結果就是“違紀只是小節(jié)、違法才去處理”,“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階下囚”的不良后果。這次對兩項法規(guī)的修訂,去除了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重復的內容,不是說不要法了,而是法早就在那挺著了、立著了,紀律就是紀律,紀在法前,這應該說是十八大以來制度創(chuàng)新的又一成果。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第一百一十九次會議關于審議中國共產黨廉政準則、黨紀處分條例修訂稿時的講話》(2015年10月8日)
99.堅持高標準與守底線相結合。全面從嚴治黨,必然要求依規(guī)治黨與以德治黨緊密結合。道德使人向善,是紀律的必要前提和基礎;紀律用來懲惡,是道德的堅強后盾和保障。新修訂的準則,扣緊“廉潔自律”這個主題,堅持正面倡導、重在立德,重申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優(yōu)良傳統(tǒng)作風,這是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能夠看得見、摸得著、夠得著的一個標準,要樹這么一個標準,這是高標準,展現了共產黨人高尚的道德追求;而新修訂的條例,圍繞著黨紀戒尺要求,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guī),劃出了我們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這都是很清晰的。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第一百一十九次會議關于審議中國共產黨廉政準則、黨紀處分條例修訂稿時的講話》(2015年10月8日)
100.要堅持以黨章為根本遵循,用嚴明的紀律維護黨章權威。黨章是黨的根本大法,全面從嚴治黨首先要尊崇黨章。這次對兩項法規(guī)的修訂,全面梳理了黨章對黨員、干部的紀律要求和廉潔自律要求,是對黨章規(guī)定的具體化。我們執(zhí)行這兩項法規(guī),既樹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又嚴明黨的紀律戒尺,這就是把黨章權威樹起來、立起來。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第一百一十九次會議關于審議中國共產黨廉政準則、黨紀處分條例修訂稿時的講話》(2015年10月8日)
101.十八大以來,黨中央突出強調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組織紀律,深刻總結了一些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危害黨和國家政治安全的教訓;我們又抓了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言出紀隨,寸步不讓,不要讓人感覺到好像只是口上說說、紙上寫寫、墻上掛掛;另外我們又加大反腐懲惡力度,注意黨紀與國法的有效銜接,形成反腐敗合力;強化巡視監(jiān)督,加大對領導干部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抽查核實力度,我們還集中清理裸官、檔案造假等問題??偟膩碇v,都是圍繞著解決管黨治黨、執(zhí)行紀律失之于寬、失之于松、失之于軟這樣的問題。這些豐富的實踐為黨內法規(guī)制度創(chuàng)新奠定了堅實基礎。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把這些從嚴治黨的實踐成果總結提煉出來,轉化為道德和紀律要求,應該說是實現了黨內法規(guī)建設的與時倶進。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第一百一十九次會議關于審議中國共產黨廉政準則、黨紀處分條例修訂稿時的講話》(2015年10月8日)
102.要守住紀律底線。中央最近審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細化了黨章對黨員、干部的廉潔自律要求和紀律要求,實現了黨內法規(guī)建設與時倶進。要認真貫徹落實這兩項法規(guī),真正把紀律和規(guī)矩挺在前面,拿起紀律這把戒尺,既要奔向高標準,以人格力量凝聚黨心民心;又要守住底線,嚴格執(zhí)行黨的紀律,決不越雷池一步。要做到廉以修身、廉以持家,培育良好家風,教育督促親屬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走正道。
《在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0月29日)